贵州医科大学医药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负责人及学术骨干工作职责
一、中心负责人职责
1、负责起草、制定中心各项制度、规划。
2、负责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的各项工作组织、总结撰写等。
3、组织中心学术骨干、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4、监督中心各项经费的使用。
二、中心学术骨干职责
1、负责中心各研究方向团队的组建、学术指导。
2、负责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总结、规划撰写等。
3、定期组织研究方向团队成员进行学术讨论。
4、监督研究方向团队成员经费的使用。
贵州医科大学医药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一、课题申报及评审
1、每年发布和组织1次中心资助的课题申报工作,并根据每年经费情况设置特定数量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
2、课题申报负责人应为医药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成员,课题成员可以由非中心成员组成。
3、课题申报按照中心相关申报格式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4、课题评审由中心学术委员集中进行,学术委员会结合学术发展方向、中心研究方向设置等对课题申报书进行集中评议后择优批准立项,并提出建议项目类型。
5、课题批准立项后将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立项公示。
二、课题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等,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中心的检查考核。
3、中心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中心办公室。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中心审批。
5、研究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并按照课题类别提交相关课题结项资料,将结题报告上报中心。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上交中心归档。
6、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延期理由,上交中心办公室,论证后做如下处理:
1) 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
2) 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剩余经费收回。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的,将没有资格再承担中心任何课题。
三、经费管理
(一)课题经费管理
1、经费使用由课题负责人提出项目费用报销申请至中心审批。
2、费用申请应写明费用项目、用途及金额,并签字。
3、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4、经费的处理均由中心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审核,报由上级领导在财务系统进行授权后进行报销
(二)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权限
1、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有详细的经费使用记录。
2、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支出均由课题负责人签字中心审核后方可报销。
四、结题管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新认识等等。
2、论文等成果应注明由中心课题资助或注明中心名称后才能进行报销。
3、课题结题期到应将相关资料报中心,并通过中心学术委员会初审。
4、中心在结题期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目的结题报告及材料进行评审。
贵州医科大学医药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1、把握中心学术方向的确立,审议中心发展规划。
2、对中心开展主要学术活动进行审核、提出建议。
3、指导中心成员课题研究。
4、审批中心课题基金申请,结题论证评估。
5、评估中心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对其中重大的研究成果必要时可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评审。
6、审议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中心年度工作。
二、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1、每年召开2-3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和修改中心研究方向、目标等。
2、每年进行1次中心课题申报评审和结题论证。
3、学术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进行会议。